铅笔小说
铅笔小说 > 快穿之职业扮演 > 第27节
字体:      护眼 关灯

第27节

  快穿之职业扮演

那东西就跑了过来,蹭了蹭他的手臂。这就是那条白狼啊,罗凛心里一喜,不过多久,他的眼睛应该就能看见了。如果告诉了那个人,她一定会为自己开心吧。他难以压制兴奋,想要迫不及待告诉对方这个好消息,他的终于可以看见人长什么样子了。听见脚步声,罗凛转过身朝人走去,他走到那个模糊的影子前停下脚步。苏简微微一怔。罗凛却笑着说:“我的眼睛可以看到光了,谢谢你对我的照顾,我……马上就能看到你了,除了我爹娘,你是对我最好的人,我……我想以后若是能有出息,我……我喜欢你,我……我还有你和团子,我们一起……”他的脸憋得通红,连着话也说不清楚了,更是觉得心跳如鼓,他的眼睛有希望痊愈,他才冲动之下说出这些话,毕竟已经憋了那么久。那人却拿起了他的手,写道:“你不是有未婚妻吗?”他从前告诉过她,自己跌下山的前因后果。罗凛脸色突然转冷:“你是说姜妄言吗?她算什么,我总有天会叫她后悔,姜家这样对我,我若是机会,定叫他们也落到我今日下场,千百倍的讨回,她如何能和你比。”苏简怔怔的看着人,眼里痛苦一闪而过,有写:“你和很讨厌她。”罗凛点了下头,“当然,所以我和她绝无半分可能,无论发生什么事。”见身边的人许久不说话,罗凛有些慌了,又想她这么善良,许是不喜欢自己说得这些的话。他暗自有些懊恼,连忙又开口解释:“我……我的意思是我不会娶她,只有你待我最好,只要你不喜欢的事情,我都不会去做,你……是不是不相信我,那根玉钗,是我娘唯一遗物,我是想把它送给心悦之人,就是你,我们以后再也不分开好不好?”罗凛摸到对方的手,两个人孤男寡女相处这么久,对方这么细心温柔,会不会对方也……对他有那么些好感。如果是的话,那么便也是上天待他不薄,他一定会拼尽全力,给她好生活,不教她像自己阿娘那么辛苦……医馆和姜家的人,他自然会私底下对付,欺辱过他的人,他一定会讨回来,这个世界上,唯有她在他心中位置是不同的,值得他真心相待。罗凛见对方没有甩开自己的手,心里被喜悦填充的满满的,她原来对自己也有意。苏简看着人,心里无奈一笑,怕是他看都自己的脸,会马上态度转变。他身体恢复如初时,她便会自行离去,她不知道怎么告诉他这件事。苏简神色复杂的看着人,不过是半年不到的时间,他已经比她长得高了许多。“我信你。”她在对方手里写,庆幸对方看不见她的脸,也就察觉不到她的情绪。罗凛亲密的拉着人的手,说了许多话,他从来未曾有一日像是今天这般开心。眼里终于有希望复明,这人也同样心悦自己,他的一颗心都满满的。等到身体恢复,即便是为了这个人,他也要拼了命的有出息。太阳暖暖的照在身上,罗凛说着说着,就渐渐睡着了。他做了一个梦,梦见他和她成亲,刚想掀开红盖头看看人长什么样子,却突然醒了。罗凛眨了眨眼睛,他视线越来越清晰,过了一刻钟,竟然渐渐看清了四周的景象。这是一个山洞,整齐的放着生活必须的食物和水,他像是眼睛未痊愈之前一一摸索,然后就有些坐立难安,等待着那人。不知她今日可会来,如果今天不会,也应该明天会来吧,他不知道她住在那里,不然已经片刻不等的找了过去。他有些难耐,胸口却是满满的,从今以后他便不是一个人了。罗凛片刻不离的等了三天,那人却都没有来,那只白狼也没有回来。他有种莫名的恐惧,白天出去找她,然后晚上睡在山洞等人。罗凛找遍了附近的三十二家猎户都是无功而回,周围也没有人见过对方,也没人知道她是谁。别人都觉得诧异,怎么会找一个人,不知道对方叫什么名字,也不知道长相呢?要不是紧紧贴身放置的竹签,他几乎以为是自己幻觉,她和那只陪伴在自己最寂寥时光的白狼,突然消失不见了。她在他最惨淡的时候出手相助,为何他如今痊愈,对方却是不愿意相见?难道是怕自己纠缠?马上他有否定了自己想法,不会的,她不是那样的人。虽然她话很少,他连着人的名字和长相都不知道,但是从相处的的种种便知道她也是心里有他。不然……又如何那般悉心照顾,她还是……没有嫁人的女子。想到相处的细节,他心里又是苦涩又是甜蜜,那个人究竟去了那里?罗凛在山洞里住了两个月,每过一天,他就知道那人回来的机率小许多,哪怕死守着却也不想放弃,他每天白日采草药去卖,晚上就睡在山洞里。转眼已经是半年,罗凛不得不认清事实,她大概不会再回来了,他满心失落,她去了哪里?是不是有什么事情必须离开,又或是出了什么意外?他有些六神无主,人海茫茫,不知道如何能寻到她。前面被围着的人群赌住了路,罗凛这才回过神,四周的人七嘴八舌的说着话。“南方又起战乱了,广平大战死了十万人,为了补充兵员,吴王在招募士兵。”“我瞧着待遇挺优渥。”“自然是优渥,能不能有命回来还另说,不过眼下世道一天不如一天,当兵也有条出路,不知道什么时候打到这里。”“又不是谁都能去的,没看到榜文上写得吗?带三天粮食,在半天之内走完百里路。才能被选上,凡是中选的人当场给银子,每年也还有另外的银子给。”“听起来不错,我想去试试,现下赋税这么重,不如去jūn_duì ,说不定能有出路。”乱世之下,人人自危,哪里都不安全。罗凛抬头去看榜文,几乎要把那张薄薄的纸看透,等到看热闹人都散去了,才收回了视线。那个人大概是已经离开了,他也对这个地方再没有留恋,去哪里都是一样的,不如去应征当兵。他的命向来是硬,几次都死不了,说不定能是出路?战场上死了便死了吧,如果到时候他没有死。他寻遍天下一定会来找到她。罗凛去了山洞,细细打量这里的一切,闭眼去回忆两个人相处的那些片刻。最后看了一眼,然后把那根她给他求得上上签用个锦囊装好,贴身放着,心下一狠转身离开。有了她送他的上上签,他一定会活下来。从尸山血海爬出来,寻到她。☆、第22章 镇国将军“我听说,广王就这几日回京,到时候百官都要出去相赢,场面一定很热闹。”“我还听人说,广王能够兵如神住,因为他手下有个骁勇神战的将军,能于万千敌军中突围而出,敌军听说带兵的是他,竟然士气减半,更有人不战而逃。”“小姐你说这是真的吗?这人这么厉害岂不是天神下凡?”若菊一边伺候给自家小姐换衣,一边说着今早听到的那些言谈,不过小姐对这些倒是兴趣寥寥的样子,她只好打住了。这才又细细去打量自家大小姐穿着可否妥当。小姐的脾性,这些年她也摸透了,穿衣吃饭向来是不习惯旁人伺候,性子也好,对下人从来不苛待。夫人都说也是跟着小姐,她才有这么活泼的性子。小姐做生意又是一把好手,莫说是官家小姐,比着官家公子也不妨多让,又风流美貌,这么想着,自家小姐浑身上下一点不是都挑不出。自从前来老爷病逝,这偌大的家业都说小姐一人打理,却井然有序丝毫不乱,人流最多的长街有四家米铺都是姜家的,还有香料铺和其他的丝绸铺。就算是在贵人无数的京城,姜家商号也有名气的,彻底站住了脚。苏简穿了件百褶如意月裙,这几日天气转凉,刮起了风,她就披着银丝织锦羽缎斗篷,发式也很简洁,只是斜插了两根碎珠玉簪当点缀。若菊打量着,越发觉得小姐好看,让人衣不开眼,小姐自从那年落水后,便像是变了个人,平日甚少穿颜色艳丽的衣装,满盒子的首饰却最常用这两只最简单。不过即便是这样,姜妄言的美名却依然名动京城,这些年提亲的人快把门槛都踩破了。“小姐,衣服和披风都是银色,不会和太素了些,要不我给你换一只拆。”苏简看了下镜子,那些花纹繁杂的钗带着压脖子的,她随手拿起了桌上的胭脂,在额前勾了几笔,“这样可以了么?”“好看,小姐你这么一画,美得像是仙子。”时下京城流行梅花妆,额头有了这抹红,整个人就气质不同了,清丽稍稍褪去,露出丝丝妩媚来。愈清愈艳,叫人移不开眼睛。苏简打扮妥当就上了马车,今日她还有生意要和人谈,约在了京城最大的酒楼。商号越做越大,需要应酬的也就越多,这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平时都是苏简在处理。当年为了避开战货,举家迁到了京城,转眼已经是第六个年头了。那家酒楼并不在繁华的街道上,而是飘在湖上,那是一艘很大的船,三层楼的船舱十分精致,到了晚上亮起灯火更是好看。这里是富家公子和官家少年的销金的好去处,因为歌舞伎一流,却不许留宿,连着很多风流雅士也喜欢光顾。酒楼生意十分红火。苏简掀开了门帘,约得人已经等候在那里了。室内烧着银丝碳,相当暖和,在她进来的瞬间,房间内的人都看了过去,钟璟更是眯了眯眼睛。只见披风里伸出一双玉手,手指纤长,几乎白的晃眼,指尖仿佛泛着光,尾指带着一个碧色的指环,更是承得肌肤如玉。皮相一流不说,一举一动都风流入骨,承托得几位华服盛装的官家小姐都失去了颜色。苏简把披风解下,交给一遍的若菊,吩咐道:“你在外面等着便是。”若菊应了一声走了出去,苏简回头有对几个人微微一笑:“久等了各位。”钟璟笑着给自己倒了杯,“不妨,只要你愿意来,多久我都愿意等的。”几个人都应声笑了起来,眼神暧昧了起来。更有人开口调笑:“不知道少伯,什么时候娶姜老板过门?”少伯是钟璟的字,他是丞相家的二公子,虽然不是长子,却是嫡出,他的生母又是身份贵重的郡主,连着不得势的皇子都然巴结着,何况是官家子弟。他设宴自然有人上赶着赴约,因为苏简和人走得近,他们也对人敬重三分。钟璟是在两年前认识苏简,当时长街匆匆一眼就被人吸引,然后生了心思,设宴请相约,对方果然如他料想赴约,不想却是和他谈生意,还说服了他。他当时想,合作伙伴难寻,美色常见,现在倒是后悔了。


请收藏本站:https://www.81qb.com。 铅笔小说手机版:https://m.81qb.com

『点此报错』『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