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
铅笔小说 > 到古代找个好老公 > 第231节
字体:      护眼 关灯

第231节

  到古代找个好老公

阿志和阿信却各自拿了些家里的好菜过来,他们的妻子也过来给胡大嫂帮助做饭,说是:“咱们三家一起招待大郎和阿湖,人多也热闹热闹。”“这个主意好。”大郎笑道。胡大嫂她们三个女人在家里忙活着,大郎辛湖就跟着阿信阿志在村子里转悠。顺道拉拉家常,了解一下村子里其他人的生活状况。“现在村子里,大半人家的生活都还不错,要说最艰难的,就是那后头来的,又没有什么地,家里人口还多的。”阿志说。“可不是,别说芦苇村了,外面几条村,还有更穷的人呢。毕竟这周边也就那么多资源,人多了就比不得当初我们可以随便去打猎,随便捕鱼弄莲藕粉等等,都可以赚钱。穷人多着呢。不过再怎么说,还真没有穷到一年到头吃不饱的地步,也算是比其他地方好了。”阿信说。“哦,那有没有人肯离开这里,去别的地方过日子。就象我们当初在这里落户一样。”大郎直言道。“肯定有啊,人挪活,树挪死,在本地过不下去了,哪有不乐意出去的。前头我都听说,朱家的想把两个半大的孩子送出去当学徒呢,他们家孩子多,嚼用太大,很是吃不销。”阿志想了想,说。“那个外头姓张的那家,比朱家的境况还不如呢,我去打听打听,看他们乐不乐意走。”阿信说。“行,你们回头去问问。如果乐意走,就跟我们走。多几户也要的。”大郎说。“是去帮你们做生意吗?合家一起走?还是怎么着?”阿信问。“也一样种田,就是要自己开荒,当然是合家一起走啦。”大郎答。“那边条件好吗?”阿信又问。“其实比芦苇村这边还要稍微强点,就是一切都得从头开始,那边现在还什么都没有,刚开始两年总是很辛苦的。”“那要我们去吗?”阿志问。“你们在这里过得好好的,愿意跟过去吗?”大郎有些惊讶的问。“你们既然要再弄个村子,肯定需要人多,再说了,我们两家,日子虽然比别人家强些,但这几年,家里孩子越来越多,以后孩子们嫁娶也是大事。要是那边还能更好的发展,咱们当然愿意过去啊。”两表兄弟说。“行啊。有你们两家的话,我就更放心了。因为我和阿湖也不能长期在哪边。得有个人主事。”大郎开心的说道。“那就说定了,我们两家都过去,大哥他们就不去了,毕竟他们年纪大了,比不得我们年轻身手好。另外两户如果不肯去,我们再去找两户。”阿信说。“好,这事就交给你们了。再问问,其他人乐意过去也行。”大郎说。谈好了事情,家里做饭的也差不多可以吃了。胡大哥家房子宽敞,他们两口子只有两个孩子,一女一儿。堂屋里摆了两桌,几个男人们坐一桌,辛湖他们几个女人坐一桌。三家的孩子全聚在一起了,加起来都快十个了,满满当当的也坐了一桌。最大的不到十岁,小的才一两岁,热闹的很。不过,三家人对孩子的教育还算不错,孩子们都比较听话,没有哭闹的,各自端着碗,大口大口的吃着饭菜。这满满当当的一桌子菜,鸡鸭鱼肉蛋样样都有,就算是过年,估计也没这么丰盛过,孩子们吃得满嘴是油,个个都只顾埋头苦吃,没有人闹。辛湖看到这么多孩子,心里突然又有些羡慕他们了,虽然人家过得很普通的生活,但一大家子也热闹的很。在现代难得见到哪家有这么多孩子了。对于他俩成亲的事情,基本上该知道的人都知道了。因为芦苇村有些生意还是通过他俩在做的,所以陈家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一些。自然而然的,就有人问到他俩生了孩子没有。“还没呢,一直聚少离多的,不急。”大郎笑道。“不急不急,你俩身体好,这事不急。”大家连忙说。这事大家就揭过了,喝酒吃饭,热闹的很。听了他俩来的意图,胡大嫂和胡大哥都赞同阿信与阿志他们跟过去,但是他俩年纪大了,并且也只得一个儿子一个女儿,养家的压力小得多。不象阿信和阿志年轻,还可能生养。这年头也不讲节育,大家都是可劲的生,阿信和阿志两家都有三四个孩子了,他们还不到三十岁,这生育期还没过,很可能还会再添孩子。等这些孩子全长大了,嫁娶就是很大的压力。再等到他们家的孙子辈出生,家里的地就完全不够了。另外的两家,都没多少地,生活很贫困。但家里壮劳力却多,一家有五口,一对中年夫妻,两个半大小子,一个小姑娘。另一户是年轻夫妻一对,两个小娃娃,一对老年夫妻还带着个快成年的小儿子。在芦苇村呆了四天,等他们四户把事情交待好,大郎也和养马场的借了几匹马,要带四户人家走,家家都是会带上自己家的所有家当,行李物品可不少。除了阿信和阿志家各有两匹马之外,另外两家可没有牲口,肯定不可能靠步行走过去。他们走的时候,阿志妻子的两个表哥和养马场的两个人熟人,帮忙送大家,顺带认路和把借的马带回来。大郎与辛湖两个人出来时,特意骑了三匹马,本来到芦苇村来,只带了些简单的行李,可回去时,三匹马都驮得满满当当的东西,这家送一点,那家送一点,都是人家的心意,不收还不行。这一行人,二十匹马,又拖家带口的,还带着大量的行李物品,回程花了七天。到了地方,看着大郎与辛湖搭建的简陋房子,大家都哈哈大笑起来了。“你们两人就住在这里,专门种田?”阿信不敢相信的问。“那是当然,说来话长,我们也是找到这个地方觉得合适,一时兴起就决定了。所以没什么准备,能将就就将就一下了。”大郎不好意思的说。他们住的地方确实太简陋了。“这里真不错,确实适合种田。”阿志四下转了一圈,说。“恩,你们看我们俩种的些庄稼,长得都很不错吧。”大郎指着那一片绿油油的庄稼,说。“你俩也真是能干。”大家一起赞叹。“先把房子盖起来吧,趁着现在天气好,把房子盖好了,老老小小安顿好了,再开田。”大郎说。“是这个理。”大家都赞同。有了壮劳动力,很快的这里就形成了一个小村子,搭建起五座大宅子。都是芦苇村一样的格局,不过更加大了,反正今年已经不可能再种新的庄稼了,主要是开地,盖房子,再把周边修整好。房子还是一次盖好更加省事。四家人都盖了五间正房,再加一溜的灶房杂物房,就连辛湖和大郎住的地方也改成了三间的正房与三间的灶房带着小院子。幸好当时辛湖和大郎种的菜多,他们的小屋子周边都长满了,不然一下子多了这么多人口,吃菜都是个大问题,现在勉强能够吃。好在家家户户都带了不少的咸菜,菜干,酱菜等,再现种些时令蔬菜,基本还能过得去。大郎有时候也和阿信阿志出去打猎,就是要跑得远一些,到山那边去才能收获大些,附近都是些小土坡,除了野兔子难得见到大点的猎物。张家一户人,朱姓一户人,有了这么大的宅子,再加上时不时的被分到野猪肉等猎物吃,可比他们以前过的日子要好我了,干起活来真是一点儿也不含糊。人人都卯足了劲,因为大郎说:“先一家开十几亩田出来吧,开出来的都算自己家的。等我把这里规划好了,再看其他的田要怎么弄。”


请收藏本站:https://www.81qb.com。 铅笔小说手机版:https://m.81qb.com

『点此报错』『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