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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16

  附身高顺

d都没碰上。“已经北驱千里,自晋阳发兵已有两千五百里”高顺在行军笔记上写下这么一句。夏育也是一样,记下行军两千里的记录。田晏更多,已经行军近三千里了。三支jūn_duì ,粮草欲尽,进退失据。“臧公我军应该朝田将军部或者夏校尉部靠拢,最好三部合军缓缓后撤”见此军势,高顺骑马走到臧旻的身旁,轻声提醒。按照一日前的联络,田晏部在臧旻部的西方,相距不到百里;夏育部在臧旻部的东方,间距一百二十多里。“哎已经来不及了我部和另外两部中断联系”闻听高顺之言后,臧旻叹息。高顺闻言心中咯噔了一下,“最坏的预测出现了三部同时出兵却没有主次,这是谁定的战役计划”心里这么想,他仍然脸色没变。见此,臧旻诧异的看了看高顺,心想:“德厚真是大将之才,临危不乱。若是能逃过这一劫,以后要提携他一番,给帝国留下一个好苗子”高顺却没想这么多,他拿出一卷空白马皮,用鹅毛笔在马皮上绘起图来。“这里是漠北,这里是田中郎将部,这里是夏校尉部。臧公,卑下建议:立即朝西北方向前进,和田中郎将部汇合”“哦不后退,反而前进”臧旻见此,有些吃惊的问。高顺在军事态势图上画了三笔,脸色郑重的说道:“以卑下推测:鲜卑人已经绕过我们三部,插到我军后方去了我们三部已经被鲜卑人切割分开,有各个击破的危险”闻听此言后,臧旻双眼一亮,心中多日的谜团已经解开。至此,他方才了解,高顺行军打仗或许比他还要略胜一筹。“命令部队继续前进”臧旻当机立断,下达继续进军的命令。时值八月二十四日午正时,骄阳悬在正中,草原上被金色的阳光笼罩着,明晃晃一片。高顺率领甲部骑兵在臧旻的指挥下,朝西北方向行军了半个时辰,估计距离田晏部已经不远,应该不会超过六十里。北方高原的戈壁滩已经隐隐在望,不是很远了。就在这时。“哒哒哒”一阵阵激烈的马蹄声,从高顺等人的后方传来。远远看去,大约有四五千鲜卑人的骑兵,嘴中呐喊着,“冲啊杀死汉狗”他们一边呐喊,一边举起了手中的强弓。见敌人的攻势和高顺分析的一样,臧旻算是彻底服了。他高高举起手中的长剑,下达军令:“后队变前队臧威部和臧豹部前驱灭敌匈奴突骑分成两部,护卫中军南下灭敌”“喏”众将领按照臧旻的将令,开始投入战斗。高顺听到此命令后,心中苦笑了一下,“面临生死连臧旻这样的名士也不能免俗啊”原来,高顺帮助臧旻分析出鲜卑人的举动后,提出了两个战斗方案:上策是,一旦发现敌人的穿插部队,派少量骑兵牵制,其余部队都全力西行和田晏部汇合,帮助田晏部剿灭穿插部队。两部合一后,有反败为胜的机会。此策比较危险,一旦田晏部崩溃,两军都会崩溃。中策是,直接调转行军方向,一路南下攻击。剿灭穿插部队后,再缓缓后退,预防北面或侧面袭击而来的鲜卑人主力。这套战法,是高顺在前世参军三年中习得的运动战理论。臧旻是文人名士,还是胆小谨慎,选择了中策。也正是如此,才挽救了臧旻部。因为此时的田晏部,正遭受着灭顶之灾第三十四章 灭顶之灾秋日的草原,骄阳虽然悬空却不是很烈。而此时的田晏,却如同被烈日炙烤一般满头大汗。因为,他率领的一万骑兵,已被三万鲜卑人的骑兵包围了田晏部的西方,大约有五千鲜卑人的狼骑冲来;骑兵部队的后方,南边的敌人最少,只有三千铁骑;部队的东方,也有五千鲜卑人的骑兵冲锋而来;北面最多,大约有一万七千鲜卑人,簇拥着一杆绣着马鹿大纛缓缓驰来。那杆马鹿大纛之下,一名年近五旬的鲜卑贵族手举镶金的马鞭,指了指田晏的部队,朗声命令:“羊群已经踏入陷阱儿郎们,冲上去吃掉他们”“呜”随着此人的一声令下,悠长的牛角号声飘来,鲜卑人准备进攻了。此人身高约八尺三寸,头颅硕大若狮,胡须花白卷曲很是彪悍。他正是檀石槐,鲜卑人的大单于,北方草原的霸主。檀石槐背着阳光,铜铃般大小的双眼射出寒光,凝视着被众人簇拥的田晏。他拿出自己的粗壮长弓,拉圆似月。“呜”弓弦松开后,小木棒一般的长箭似流星般从弓弦上飞出。羽箭带着啸声朝田晏部的战旗飞去。檀石槐发箭了,用得的是鸣镝箭。此箭是进攻的信号。闻令后,四支鲜卑人的骑兵都大吼了起来,“呦呵杀死汉狗哒哒哒”三万铁骑发动了战马,开始提速冲锋。快到一箭之地时,他们射出第一箭,“砰砰砰”从弓弦的振动声来看,鲜卑人的确是劲旅,基本是同时发箭做到了齐射。突骑兵攻击敌人,齐射的火力最强,攻击效果最佳。田晏看着从天空飞来的黑色箭矢,已经慌乱了。他见身后的三千骑兵数量最少,选择转向,率部朝南方进攻。“立即转向后部变前部,抛射铁矛”田晏擦了擦额头的汗水,狠声命令道。田晏此举正中檀石槐的计谋。四面围攻而来的骑兵中,只有北面的中军和南面包抄的骑兵是主力。任何jūn_duì 当中都有主次之分,主力用于冲阵击溃敌人,让敌人胆寒。其他的jūn_duì 只是用来助阵,追击敌人。田晏若是选择朝东攻击侧翼,或许还能击破鲜卑人的骑兵队列,和臧旻部的骑兵汇合。若是那样,此战的结果还不能定论。可是,战争从来都没有如果。这便是军事理论家所说的指挥艺术了。“嗖嗖嗖”田晏部的羌人骑兵,抛射出数千根三尺来长的短铁矛。铁矛如雨,飞向朝南攻击而来的三千鲜卑人。田晏部也有三千主力,骁勇善战。他们像黑色的潮水一般,和鲜卑人的突骑兵迎头相撞。“砰砰砰”这时,包围田晏部的另外两万多鲜卑人,连续射出三轮羽箭。骄阳下,黑色的羽箭,似蝗虫一般的在空中乱飞。“噗通啊”三轮箭羽过后,田晏部的一万骑兵,还剩下了五千人坐在马背上。人数少的劣势,此时已经暴露无遗。而此时,田晏部的主力部队,居然没有凿穿北向来三千鲜卑人的阵型。见此,羌人们慌乱了,“快逃啊鲜卑狗太多了快逃”他们乱成一团,似无头的苍蝇一般失去了方向。看到这一幕,张扬才想起高顺的预测来,“顺则马踏天下,逆则一败涂地”一念至此,他用并州方言喊道:“二三子都到我这边来,我们一起回家”“九原人快来跟我走”此时,吕布也学着张扬,用并州方言大吼。他已经杯了,白皙的脸变得通红,手中的八石强弓不停的发出“砰砰砰”的声响。弓弦每颤动一下,必定有一名鲜卑人坠马而亡。将为兵胆众人见吕布骁勇领前开道,都渐渐聚拢到他周围。时间不久,吕布和张扬的周围,已经聚拢了五六百人。这些人甚至还能帮助他们抵挡飞来的流矢。溃兵就是这样,不断的朝希望靠拢,往往成就了别人的希望。吕布和张扬率部,比田晏奔逃的速度还要快。当吕布路过田晏身旁时,他抬手一箭,将一位高举黄竹竿的羌人射杀。“奉先为何杀死持节卫士”看见此况,张扬不解的问吕布。“呵呵田誉章夺我部曲,实在可恶他将节杖遗于此地,即使逃回后也难以复起了”吕布冷眼看了一下不远处的田晏,冷冷一笑。摄于吕布的骁勇,张扬闻言后没敢提出异议。他心中暗想:“吕布此人虽然骁勇,但睚眦必报,不可过于亲近”见吕布和张扬等人已经超越自己,田晏大声疾呼:“长人救我一命,必当厚报”可是,吕布等人居然没有回头,仍然朝南急奔。他又喊道:“我与董并州有旧救我一命,我可给你信物举荐你”吕布闻言后,突然调转马头,冲到田晏的身旁,冷声问:“此话当真”说话间,他双眸中寒光四射,似虓虎一般择人而噬在田晏部遭受灭顶之灾的同时,夏育部的情况也不容乐观。当他发现身后有五千骑兵袭击而来时,作为文人将兵的夏育,却和武人出身的田晏不一样。他冷静的看了一眼从身后飞驰而来的鲜卑人,朗声命令道:“全军听令,继续朝西北急速行军,再掉过头来杀绝这些鲜卑人”“喏哒哒哒”一万乌桓人高声领命。他们立即催促战马,朝西北方向行军,拉开和鲜卑人的距离。若是没有敌人靠近,夏育部倒是有可能和臧旻汇合,两军若是能汇合到一起,此战的结果很可能会改写。然而,此时的臧旻部却又朝南方攻击了,两支部队必定不能汇合。“二三子随我冲锋,攻击鲜卑奴”此时,臧豹大吼一声。他高举手中的骑剑,领着丙部骑兵朝前面的鲜卑人撞击而去。臧威也是一样,领着乙部骑兵从另外一侧杀向冲锋而来的鲜卑人。见此,高顺把防护中军的大任交给郭襄,自己率领甲部右曲骑兵,加入击溃阻拦归途的鲜卑人。行至半路,宋珏却尖叫一声,“跟我走快逃啊”第三十五章 南下归途骄阳正艳,把光明洒向人间,期望驱除人类心灵间的阴暗。然而,如此光明之下,一场杀戮正在上演。败者淹没无闻,胜者青史留名。青史留名的权贵,无论怎么掩饰都有一丝阴暗留下。后辈人通过读史以图晋升权贵。善掩饰者以光鲜一面示人,不善者便是众人口中的恶人了。宋珏也是一样未能免俗,通过读经学会嫉妒和坏人好事此时,他准备率领部曲逃逸和散布谣言,从而打击高顺。“快逃啊从西侧逃”宋珏的背后,一百骑卒惊恐的叫喊,高顺的队伍出现了混乱。见此,高顺扭过头来,脸色更加冷峻,目光冰冷的凝视着宋珏,冷声大喝:“临阵脱逃者斩扰乱军心者斩”或许是惧怕高顺的威名,宋珏麾下的前队骑卒渐渐平息了下来,目光躲闪的看着高顺。高顺却没放过宋珏,宁愿错杀宋珏也不愿收获战败的苦果。他冷冷的喊道:“后队率宪立即斩杀宋珏,举头颅示众前队部曲皆由你统领”“喏”宋宪高声领命。他脸带一丝狞笑,驱马至宋珏跟前。宋珏惊恐疾呼:“子正你我是族亲啊”旋即,他被宋宪斩了头颅。宋宪抹了一下脸上的鲜血,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还伸出舌头舔了舔唇边的宋珏之血。“奉高司马之令,斩杀临阵脱逃者宋珏宋珏人头在此”他高高举起宋珏的人头,在一干骑卒的眼前摇晃。于是,借着人头之威,宋宪强势接管宋珏的一队部曲,把麾下的部曲让给高顺统领。甲部右曲的五百骑卒,按照高顺的要求排成五排,每排有一队百骑,高顺、宋宪和侯成等人作头骑。“前进者生胆小者死二三子随我踏平鲜卑奴”高顺举起二十多斤重的环首铁刀朗声大喊。他没有回头看一下自己身后的一百骑卒,只是想用行动告诉众人:面临绝境,唯有冲锋才能活下去。“哒哒哒”马蹄声起,秋风呜咽。高顺率领五百骑卒像五道黑色的闪电,向鲜卑骑兵锥形战阵的锥尖撞击而去。片刻后,高顺可以看清对面鲜卑第一骑的面孔了。这是一张二十多岁东胡人的脸,洋溢着青春的活力和野兽般的凶狠。第三次率队冲锋,高顺仍然没有选择骑射。他要用最野蛮的对撞激励麾下的骑卒:鲜卑奴其实不堪一击“砰”对面的鲜卑第一骑朝高顺射出一箭。他面带狞笑,双眸中的凶光和猛兽的目光没有区别。“咚”敌人的羽箭射中高顺的胸膛,一股巨力袭击而来。高顺在战马上晃了一下,没有格挡,也来不及格挡。他身穿两套铁甲外罩一套汉帝国标配黑色皮甲,可以挨上一箭而不受伤。骑兵对攻冲锋,临阵不过一箭一箭之后,高顺已经来到东胡人的跟前。这位东胡人慌乱了,连忙要弃弓拔出弯刀。再凶猛的野兽也惧怕死亡可是,他已经来不及了。高顺右手倒握五尺来长的环首铁刀,平举胸前从鲜卑人的第一骑身旁掠过。“砰”的一声,微震传来。这位东胡人的脖颈被环首铁刀斩断,头颅高高飞起。如喷泉般的猩红鲜血也伴之飞起,在骄阳下分外刺眼。“杀”与高顺并排而进的宋宪,兴奋的大吼。这家伙不愧是三国扬名的大将,见血后没有胆怯,却更加的兴奋。有些微黑的脸庞,此时已经扭曲变形,狰狞可怕“死鲜卑奴”不远处,同排的侯成也是一样,平常有些斯文的面相,此时荡然无存。虽是流矢乱飞,他也眉头不皱,目视前方,扬起手中的剑形马刀左右挥砍。高顺率领的五队骑卒如黑色的长剑一般,刺入杂色的鲜卑人骑兵战阵中。所向披靡,一路留下的只是无主敌军战马。三国猛将的威力在这种小型战斗中发挥出来,战果惊人效果很猛。敌人开始骚乱了,战阵没了组织。“德厚果然骁勇能为帝国发掘如此大将,老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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